1935 年印度政府法令

2025年2月21日 | 阅读12分钟

引言

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立法,塑造了印度走向自治和变革的道路。该法案由英国议会颁布,于1935年8月获得御准,是一份内容广泛的文件,后来分为两项独立的法案。

  • 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321节,10附表)。
  • 1935年缅甸政府法案(159节,6附表)。
Government of India Act 1935

该法案的主要成果

  • 缅甸分离:自1937年4月1日起生效。
  • 印度储备银行 (RBI):其成立。
  • 联邦公共服务委员会 (FPSC):建立有组织的公共行政管理。
  • 联邦法院:解释和适用新法律。
  • 两院制:在十一个省份中的六个省份引入。

该法案的重要方面

  • 省级自治:结束了双重执政制度。
  • 印度联邦:提议统一英属印度和土邦。
  • 直接选举:扩大了选举权。
  • 省份重组:划分和分离。
  • 省议会成员:选举印度代表参与治理。

该法案奠定了印度行政和政治结构的基础,尽管存在一些限制。旨在建立印度联邦的条款由于土邦的反对而从未实现。然而,该法案的规定在1937年的第一次选举中生效。

历史背景

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后期,当时印度人开始强烈要求在其国家治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后期,当时印度人开始强烈要求在其国家治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第一次世界大战加剧了宪法改革的必要性,因为即使是保守的英国政治建制派也承认印度对战争的贡献。为了回应这些要求,1919年印度政府法案引入了新的省级“双重执政”制度。

在该制度下,某些治理领域由民选部长负责,而其他领域,包括公共秩序和财政,仍由英国任命的官员负责。该法案反映了印度对自治的渴望以及英国对这种授权后果的担忧。

双重执政的挑战

然而,双重执政的尝试令印度政治家感到不满,他们对财政控制权仍掌握在英国官员手中感到沮丧。该法案曾设想十年后审查印度的宪法安排,但西蒙委员会提前进行了审查。

西蒙委员会放弃双重执政并在各省引入更负责任的政府的提议在英国引起争议,凸显了英国和印度在走向自治的道路上日益增长的差异。

圆桌会议

为了让印度人参与设计新的宪法框架,20世纪30年代初期举行了一系列圆桌会议。这些会议包括来自印度各政党和土邦的代表。尽管在原则上达成了一项协议,即建立一个由英属印度和愿意加入的土邦组成的联邦政府制度,但国大党和穆斯林代表之间的分歧阻碍了关键细节的进展。

印度政府法案

尽管存在这些挑战,伦敦保守党主导的国民政府仍决定起草自己的提案。1933年3月,发布了一份白皮书,概述了政府的愿景。由林利思戈勋爵主持的一个联合议会特别委员会审查了这些提案,并面临丘吉尔等人的反对。漫长的立法过程导致保障措施得到加强,并恢复了中央立法议会的间接选举。

法案成为法律

印度政府法案以其冗长的篇幅(473条和16个附表)为特点,最终于1935年8月2日获得御准并成为法律。然而,该法案在印度反响平平,主要原因在于其起草过程中缺乏印度人的参与,而且对于英国社会相当一部分人来说,它被认为过于激进。

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复杂的立法格局

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是印度走向自治进程中的一项关键立法,其独特的特点定义了其背景和目的。本文深入探讨了该法案的这些独特属性,阐明了塑造其条款的历史、政治和意识形态基础。

1. 缺乏序言:英国对自治领地位承诺的模糊性。

虽然英国议会法案传统上包含序言以概述立法的总体理念和目标,但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显著地缺乏序言。这与1919年印度政府法案形成鲜明对比,后者有一份序言,强调了逐步发展印度自治机构作为英帝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承诺。

考虑到其历史背景,1935年法案中省略序言引发了人们对英国承诺印度争取自治领地位的质疑,即将印度的宪法自治等同于其他英国自治领。

当时印度的主要要求是实现与其他自治领的宪法平等,这将意味着在英帝国范围内实现完全自治。然而,在英国政界内部,有相当一部分人怀疑印度独立治理的能力。

这种担忧导致1935年法案中的妥协:虽然它本身没有序言,但它保留了1919年法案的序言。这种矛盾造成了模糊性和混合信号,进一步使英国在满足印度自治愿望方面的立场复杂化。

2. 无“权利法案”与名义主权土邦的挑战

与当时其他英联邦宪法立法一致,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没有包含“权利法案”。然而,考虑到拟议中的印度联邦(其中包括名义主权土邦),这一遗漏带来了独特的挑战。在这种多样化的实体中纳入一套权利需要仔细考虑。

早于该法案的《尼赫鲁报告》确实包含了一份权利法案,这表明了一种替代方法。然而,这一事项并未纳入最终法案,在法律框架中留下了空白。

3. 过多的“保障措施”和英国政府的作用

该法案异常详细,包含众多“保障措施”,旨在使英国政府在必要时能够干预以保护其在印度的利益。随着印度机构逐步本土化,该法案将这些保障措施的决策权集中在英国任命的印度总督和省长手中,并受印度事务大臣的控制。

该法案实质上将总督置于该系统的核心地位,反映了保守的英国政治家的观点,他们认为总督的作用至关重要。总督的失败被视为可能危及整个系统。

4. 代议制政府的性质:模糊性和感知到的限制

仔细审查该法案,发现英国政府已为自己在必要时收回全部控制权做好了法律准备。然而,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行使这些权力,将严重损害其在旨在争取支持的印度团体中的信誉。该法案在联邦结构内呈现出负责任政府的假象,但在国防和外交领域存在关键限制,部长活动的范围受到限制。给予印度各邦统治者的代表权不允许实行民主控制。

5. 虚假平等:对英国和印度利益的不平等待遇

该法案规定,居住在英国的英国公民和在英国注册的英国公司必须与印度公民和在印度注册的公司同等对待,除非英国法律拒绝互惠待遇。考虑到英国资本在印度经济各个领域的主导地位以及英国航运业的巨大影响力,这种安排显得不公平。该法案还包含详细规定,要求总督在任何印度法律或法规被认为歧视在英国居住的英国臣民、在英国注册的公司或英国航运利益时进行干预。

6. 难以提供进一步让步和帝国主义情绪

始于1917年蒙塔古声明的宪法改革进程需要保持领先地位才能维持战略主动权。然而,英国政治圈根深蒂固的帝国主义情绪和缺乏现实主义使得这几乎不可能。

1919年和1935年法案中附条件的权力让步并未获得印度有影响力团体的支持,这正是迫切需要的。1919年,1935年法案,甚至西蒙委员会的计划,都会受到更好的欢迎,而到1935年,一部建立印度自治领的宪法可能在印度是可以接受的,尽管它可能无法通过英国议会。

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省和联邦层面

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是印度走向自治动荡历程中的一项里程碑式立法,它展现了省和联邦条款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本文探讨了该法案省和联邦方面的独特特征,深入了解了影响其实施的历史和政治动态。

省级部分:双头政治的消亡和省级部长的崛起

该法案的省级部分自动生效,标志着与旧制度的重大背离。它通过废除省级双头政治有效地实施了西蒙委员会的建议。换句话说,所有省级职务都将委托给得到省立法机构支持的部长。

这一转变标志着英国任命的省长对省级事务行使重大控制的结束。省长现在必须遵守省级部长的建议,除非这些建议被认为损害了“特殊责任”领域,例如维护和平或保护少数民族的利益。在政治崩溃的情况下,省长在总督的监督下可以对省级政府行使全面控制。这使得省长拥有比英国统治印度历史上任何英国官员都更不受制约的权力。

虽然该法案的省级部分似乎赋予了省级政治家巨大的权力和影响力,只要英国官员和印度政治家都遵守规则,但它也唤起了英国干预的家长式威胁,这激怒了印度民族主义者。

联邦部分:一次失败的尝试和延迟的实施

与省级部分相反,该法案的联邦部分被设计为只有当至少一半的邦(按重要性)同意联邦时才生效。然而,这一协议从未达成,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无限期地推迟了联邦的建立。因此,该法案的联邦部分仅在1947年印度独立法颁布后才以修改后的形式生效,创建了印度和巴基斯坦自治领。

条款和目标:集中控制和英国利益

该法案概述了中央的双头政治制度,确保英国政府(由印度事务大臣和印度总督代表)继续控制印度的财政义务、国防、外交事务以及英属印度军队。

印度储备银行和铁路局等关键机构的关键任命仍掌握在英国手中。该法案还规定,未经总督同意,不得在中央立法机构提出任何财政法案。

该法案的条款保留了英国对财政和外交事务的实质性控制,联邦支出的大部分用于英国的义务和对外承诺。总督在印度事务大臣的监督下,被赋予了全面的核证权力,理论上可以实行专制统治。

该法案的联邦部分旨在服务于保守党的利益。它旨在维持英国对印度军队、财政和外交关系的控制,同时赢得温和民族主义者的支持。此外,它还试图通过提供有利的加入条件来安抚穆斯林社区,使其同意穆罕默德·阿里·真纳的“十四点主张”中的大部分内容。该法案还旨在鼓励土邦加入联邦。

赌博与未曾预料:挑战与抵抗

该法案建立在某些假设和赌注之上,但最终未能如预期那样实现。其中一些误判包括:相信拟议联邦的可行性,该联邦包含具有不同治理形式的多元化单元。该法案的复杂设计不利于形成可持续的联邦结构。

假设土邦会通过联合起来确保其在联邦内的未来而符合其长期最佳利益。然而,它们并未联合起来,有效地阻止了联邦的形成。

期望更广泛的选民会反对国大党。相反,1937年的选举表明国大党在印度教选民中获得了压倒性的支持。其理念是,赋予省级政治家实质性权力,同时剥夺他们在中央的责任,会将国大党分裂成各个省级势力范围。实际上,国大党保持了其凝聚力并控制了省级政府部门。

印度人的反应:普遍不满

该法案的联邦部分遭到印度主要团体的强烈反对。该法案的规定被认为是不充分和限制性的,剥夺了印度人对治理关键领域的控制。印度批评者认为该法案是英国维持主导地位,同时提供名义让步的机制。这种不满是印度各政治派别的统一因素。

总而言之,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是一个复杂的立法框架,具有独特的省级和联邦组成部分。虽然省级部分标志着印度自治的重大转变,但联邦部分面临重大挑战,最终未能按预期实现。该法案的条款和目标,以及支撑它的假设,与印度政治和愿望的现实不符,导致了普遍的不满和反对。

对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的反应:众说纷纭

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的通过,是印度治理史上的一个关键时刻,在印度政治舞台上的杰出人物和英国政治家之间引起了广泛的反应。这些回应揭示了该法案的争议性质及其对印度未来的复杂影响。

  1. 尼赫鲁与真纳:不同的视角
    贾瓦哈拉尔·尼赫鲁,印度自由斗争中的一位杰出人物,通过将其描述为“一台制动强劲但没有发动机的机器”来表达他对该法案的保留意见。他更进一步,将其斥为“奴役宪章”。尼赫鲁的批评强调了该法案在赋予真正自治方面的感知限制,以及它未能与印度民族主义者的愿望相符。
    穆罕默德·阿里·真纳,另一位后来在巴基斯坦建国中发挥核心作用的杰出领袖,强烈拒绝了该法案。他将其描述为“彻底腐朽、根本上是坏的,完全不可接受的”。真纳的强烈反对源于他认为该法案未能充分解决穆斯林社区的关切和要求。
  2. 温斯顿·丘吉尔的持续运动
    温斯顿·丘吉尔因反对印度自治而闻名,自1929年以来一直为此奔走。他对该法案通过的反应是严厉的。在下议院,他谴责其为“一张由侏儒建造的巨大杂乱钩针作品,一座耻辱的巨大纪念碑”。丘吉尔的激烈谴责反映了他对印度自治根深蒂固的抵制。
  3. 利奥·艾默里的丘吉尔批判
    利奥·艾默里在丘吉尔发表演讲后,对这位前首相的立场提出了批评。他以“《耶利米书》的最后一章到此结束”开场,强调了丘吉尔言论的负面基调。艾默里指责丘吉尔缺乏建设性思想,其演讲缺乏希望。他的回应表明英国政治建制内部对印度未来存在深刻分歧。
  4. 拉布·巴特勒对法案的看法
    拉布·巴特勒在引导该法案通过下议院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提出了更为审慎的观点。他认为该法案使印度走上了议会民主的道路。他将真纳视为一个强大而有影响力的人物,将其与阿尔斯特统一党领袖爱德华·卡森相提并论。然而,巴特勒也指出,国大党在争取穆斯林社区方面做得不够。在1954年与贾瓦哈拉尔·尼赫鲁的谈话中,尼赫鲁表示,该法案基于英国宪法原则,为《印度独立法案》奠定了基础。
  5. 林利思戈勋爵的实施:务实与挑战
    该法案的实施委托给林利思戈勋爵,他面临着一项艰巨的任务。林利思戈以其才智、勤奋和决心而闻名。他勤勉地致力于使该法案生效,尽管在与他直接圈子之外的人建立融洽关系方面遇到了困难。省级自治于1937年在省级选举之后开始,林利思戈努力争取各邦亲王的加入以启动联邦。

遗憾的是,他得到的英国政府支持有限,各邦亲王也压倒性地拒绝了联邦。林利思戈在未咨询民选印度代表的情况下于1939年9月宣布印度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战,导致国大党省级政府辞职。

在法案实施后的动荡时期,林利思戈勋爵的重点转向支持战争。该法案留下了褒贬不一、激烈辩论和挑战的遗产,凸显了其对印度走向自治和独立的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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