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 年印度合同法下的付款划拨

2025年6月26日 | 阅读 8 分钟

根据合同条款拨付付款意味着结算付款。 这种情况发生在有两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并且债务人从同一债权人处借有多笔债务。现在,假设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了一笔款项,以清偿所有债务中的一笔。那么,债权人在清偿任何债务的这笔款项之前,必须参考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59条至第61条。

Appropriation of Payment Under The Indian Contract Act, 1872

这是因为贷款人可能会试图将该特定贷款调整为对其而言不易收回的贷款,因此,为了处理这种情况,1872年《印度合同法》规定了第59-61条。

本节主要处理债务人已指明希望通过其支付的款项清偿的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必须遵循债务人的指示。但是,如果债务人未能提及指定的付款,债权人可以清偿任何未偿债务。

但是,在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未能指定付款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呢?答案是,在这些情况下,法院将介入并根据1872年《印度合同法》中提及的规定处理情况。

该问题通过考虑三种付款拨付方式以及根据1872年《印度合同法》与之相关的规定来处理。

债务人拨付

《印度合同法》第59条处理债务人从债权人处借有多笔债务,且债务人通过付款清偿任何债务的情况。付款后,债务人请求并向债权人指定任何特定债务,他希望将该付款拨付或清偿该债务。现在,如果债权人应债务人的请求接受了请求,那么它只能清偿债务人指定的债务。

但是,本节不适用于多笔债务合并为一个判决的情况,因为债务人必须清偿整个判决,而不是任何单笔债务。本节的目的是,当有人支付款项时,必须根据付款人的意愿而非收款人的意愿进行调整。

在贷款人拒绝清偿债务人通过其支付的款项指定要清偿的债务的情况下,贷款人必须拒绝接受付款,如果接受,则退还相同款项并行使法律赋予他的所有权利。

克莱顿案

上述根据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59条规定的规则,也称为克莱顿规则。原因是,在英格兰,该规则在名为**Devaynes 诉 Noble** 的里程碑式案件中得到裁决,该案件涉及一位名叫克莱顿先生的债权人。法院在该案中规定,如果债务人从同一债权人处借有多笔债务,并且他为清偿任何特定债务支付了款项,那么如果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请求,则他有义务只清偿该债务,而不是其他到期债务。该裁决还确立了“先进先出”的概念,即付款将根据债务发生的顺序进行调整。

多笔不同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适用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59条,必须存在多笔不同债务,这意味着本节不能适用于债权人仅有一笔未决债务的情况。即使同意分多期偿还该笔单一贷款,本节也不适用。可用于检查是否为单一债务或多笔不同债务的检验方法是,查看债权人是否可以分别就每笔债务提起诉讼。如果可以,则适用该法案的第59条。

债务人通知

债务人在为债务拨付付款时,必须将其意愿(关于他希望清偿的债务)通知债权人。如果债务人已告知他希望通过向债权人支付的款项清偿的债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必须相应地拨付债务,而不是其他方式。但是,如果债权人愿意,他可以拒绝接受债务人的条款,不接受债务的付款;但是,如果他接受了债务人提出的拨付请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未经债务人同意,他以后不能更改。他可以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通知债务人。

意图证明

必须证明各种情况才能证明债务人对贷款拨付的意图。债权人登记簿中的条目也可以被视为债务人提议的拨付。如果债务人提议拨付应以特定方式进行,这仍然需要证明。

担保合同

在某些债权人已取得债务的情况下,除了这两方之外,可能还会涉及另一方,即“保证人”。现在,我们知道只有债务人才能以特定方式表达其拨付意图,但问题是保证人是否也可以向债权人表达其代表债务人拨付付款的意图。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只有债务人才能请求债权人清偿其从同一债权人处取得的几笔债务中的任何一笔特定债务。

债权人拨付

1872年《印度合同法》的**第60条**讨论了债权人的拨付。这意味着不仅债务人,而且债权人也可以拨付他想要的债务。但这只能在债务人在付款时未能进行拨付的情况下进行。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可以调整债务人支付的款项以清偿任何债务,即使该债务已受时效限制,或者也可以清偿利息较少的债务。这对于债权人来说也可以是一个非常有优势的情况。本质上,如果债务人没有进行拨付,贷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清偿或调整债务。

合法债务

本节特别指出,债务必须是合法的,而非非法的。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了一笔贷款,但这是一笔非法(不合法)贷款,那么即使债务人没有指定他希望通过支付清偿的贷款,债权人也不能拨付非法贷款。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院裁定,如果债务因某些缺陷而变得不可执行,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未尝试清偿特定债务的情况下清偿此类债务。

时效已过的债务

如果存在一笔已受时效法(即“1963年时效法”)限制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未向债权人指定任何他希望清偿的特定债务的情况下,清偿该债务。对于未受时效限制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对于时效已过的债务,他可以通过已支付的款项清偿。但是,如果任何法规已禁止任何债务,并且法院也已就此做出判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债务人未清偿任何债务,债权人也无法清偿此类债务。

依法拨付

如果债务人或债权人均未明确表示希望通过付款清偿哪笔债务,则法律有权拨付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拨付将根据债务人借入债务的时间顺序进行。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或债权人未拨付付款,则付款将用于清偿最先借入的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人同时或在同一日期借入多笔贷款,则付款将按比例分配。

合同转让

合同转让是另一种付款拨付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由其转让给另一方,即第三方。

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理解这一点。假设A向B借了一笔贷款,B向C借了一笔贷款。现在,A想清偿他的债务,因此准备支付B。在这种情况下,B可能会要求A将债务金额直接支付给C,因为B有义务支付C。通过这种方式,B是本例中进行付款拨付的人。但是,A欠B的债务和B欠C的债务必须相等,才能完全清偿债务。

结论

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59至61条处理付款的拨付,确保各方能够轻松无混淆地清偿债务。

在债务人从同一贷款人处借有多笔贷款的情况下,付款拨付变得非常重要。此外,此项规定不仅使债务人受益,也使债权人受益,因为债权人可以选择清偿可能已受时效限制或根据时效法规无法收回的债务。然而,这只有在债务人未能指明他希望通过其支付的款项清偿哪笔债务时才能进行。

此外,债权人是否接受债务人清偿任何特定债务的请求,由债权人自行决定。债权人可以拒绝,但在这种情况下,他需要将钱退还给债务人。

拨付的概念基于正义、公平、合理性、良心和非任意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