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 年印度合同法下的准合同2025 年 6 月 27 日 | 8 分钟阅读 根据合同相关法律,合同必须具备一些基本要素才能有效。其中一些基本要素包括要约、承诺、对价等。但是,如果谈到准合同,这类准合同不需要当事人之间的要约、承诺或自由同意等要素即可具有约束力。 ![]() 尽管准合同缺少有效合同的所有基本要素,但它在 1872 年《印度合同法》中也得到了承认。这些合同基本上是基于社会责任的概念。 什么是准合同?准合同也称为拟制合同。 具体来说,形成有效合同需要满足几个要求,但在准合同的情况下,并非当事人,而是法律对一方施加义务,并赋予合同另一方权利。这意味着当事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协议来相互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时甚至不知道他们已经与某人订立了准合同。 合同的核心要素是形成任何有效合同的第一步,在这类合同中也不是由缔约方创建的。相反,它是由法律本身暗示的。这些承诺不是法律合同,但尽管如此,1872 年《印度合同法》仍将当事人之间的这种关系视为法律合同。准合同概念背后的原则是公平、正义、合理性、良心、公正和自由。与之相关的格言是“任何人不得从他人的损失中致富”。根据定义,“准合同可以指法院或法律强制执行的法律义务,以防止一方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获利”。 为了理解准合同的概念,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设 A 与 B 签订合同,以 100 卢比的价格将水果送到 B 的家。在送水果时,A 犯了一个错误,将水果送到了 C 的家。当 C 看到门口的水果时,他以为是自己的生日礼物就吃了。这里,当 A 知道这个错误时,他向 C 索要水果的价款。在这种情况下,A 和 C 之间不存在合同,因此,在一般情况下,C 对 A 没有义务。这就是准合同概念发挥作用的地方,它使 C 有责任支付水果的价款。 由于存在法律强制的承诺,这被称为准合同,并且通过食用水果,C 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接受了合同。因此,C 将有责任向 A 支付他所吃水果的价款。 准合同的特征
1872 年《印度合同法》的规定幸运的是,1872 年《印度合同法》中规定了与准合同相关的具体条款。这些条款的范围从第 68 条到第 72 条。这些条款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存在准合同。让我们逐一讨论所有这些条款 第 68 条1872 年《印度合同法》第 68 条规定了这样一种情况:一个人向无能力订立合同的人提供所有适合生活的必需品。这类无能力的人的例子包括未成年人、精神不健全的人或疯子。在这种情况下,向这种无能力的人提供必需品的人有权从该无能力的人的财产中要求偿还。 假设 A 是一个疯子。B 为他的生活提供了所有必需品,但由于 A 是疯子,A 和 B 之间无法签订任何合同,因此 B 可能会遭受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并保护该人的权利,法律本身强加给 A 义务,要求 A 通过其可用的财产偿还 B。 然而,即使该条款规定了 B 有权向 A(无能力订立合同)的财产要求偿还,B 必须证明以下两件事才能要求偿还
第 69 条1872 年《印度合同法》第 68 条规定了一种情况:一个人支付了自己无义务支付但必须代表他人支付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支付了款项的人有权获得他所支付款项的偿还。该偿还必须由他代表其支付款项的人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支付款项的人并非受有义务支付款项的人指示支付该款项。相反,他是自行支付的。尽管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在支付款项的人与有义务向第三方支付该款项的人之间,将被视为存在准合同。让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 假设 A 是一位地主(Zamindar),他将土地出租给 B。现在,根据政府规定,A 有义务缴纳该土地的税收(某种形式的税款),但即使收到多份催缴税款的通知,A 仍未支付税款。由于 B 租用了这块土地,他担心如果税款不支付给政府,政府可能会接管这块土地,B 可能会遭受损失。出于这种担心,B 支付了税款,尽管他没有法律义务支付,但他代表 A 支付了这笔税款,因为 B 的利益可能因不支付而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B 有权在以后向 A 获得偿还。 第 70 条1872 年《印度合同法》第 70 条规定了这样一种情况:一个人向另一个人实施某行为或交付某物,而他并无意图如此行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另一个人从该行为或所交付的货物中受益,他有责任就该行为或所交付的货物向该人支付赔偿。 这种赔偿可以是金钱形式,如果可能的话,该人也可以退还货物,前提是货物仍保持交付时的相同状况。 但是,为了获得赔偿,原告有责任证明以下事实
例如,假设 A 是一名商人,他不小心将货物留在了 B 的家门口,而不是 C 的家门口。后来,B 将这些货物用于个人用途。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证明 B 从交付的货物中受益,因此,B 必须为此向 A 赔偿,如果可能且货物状况良好,他甚至可以退还货物。 第 71 条1872 年《印度合同法》第 71 条规定了这样一种情况:一个人收到不属于他的货物,并且在收到货物时甚至不知道所有者是谁。在这种情况下,找到该货物的人必须对所找到的货物进行合理保管。他也不得挪用货物,这意味着他不得出售这些货物或将其用于个人用途。简而言之,本条意味着货物发现人必须将货物视为已委托给他,并且他是受托人。简单来说,如果货物被找到,则必须归还给其真正的所有者。 让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理解这一点。假设彼得是一家花店的老板。顾客奥利维亚来到他的店里买花。买完花后,奥利维亚走出店门,却不小心把钱包落在店里。彼得发现了那个钱包,并相信奥利维亚会回来找钱包,他把钱包放在收银台上。后来,彼得也回家了。彼得的助手约翰来到店里,发现钱包在收银台上,然后他把钱包放进了收银台的抽屉里。后来,当奥利维亚回来时,尽管彼得多次努力,她仍然找不到她的钱包。这里,彼得可能被认定有责任赔偿奥利维亚造成的损失,因为彼得作为货物发现者,没有对它进行合理保管。 第 72 条该法案第 72 条规定了因错误和胁迫而向某人支付款项的情况。本条所指的错误和胁迫与本法案中关于自由同意的错误和胁迫不同。本条规定,如果某人因错误或胁迫而从某人那里收到任何款项,他有义务将其退还。 例如,假设 A 去学院报名。他被要求稍后提交费用。回来后,他支付了款项,但后来他意识到他不小心多付了学院的钱。现在,他可以去学院要求学院退还多余的款项,学院必须退还。这在 1872 年《印度合同法》第 72 条中有所提及。 结论我们签订的所有有效合同都属于 1872 年《印度合同法》。有时,我们可能没有签订真正的合同,但却建立了类似真正的合同关系,这被称为准合同。1872 年《印度合同法》公平地处理了这类关系,并有从第 68 条到第 72 条的规定。尽管这些不是真正的合同,但这类关系仍然给当事人施加了需要履行的某些义务。准合同的概念基于平等、正义、合理性、良心和非任意性。我们可以说,准合同是我们所知的有效合同要求的例外。 下一个主题1872 年《印度合同法》下的承诺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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