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妇女不雅表示(预防)法

2025 年 7 月 1 日 | 阅读 7 分钟

顾名思义,《禁止对妇女不雅表现(预防)法案,1986》是印度议会通过的一项法案,旨在禁止任何形式的对妇女不雅的描绘。 简单来说,不得制作任何包含对妇女不雅描绘的出版物、绘画、广告、文字、图形、电影、网络剧或其他媒体。该法案还禁止销售、分发和传播任何包含对妇女不雅描绘的材料。

妇女和儿童发展部国务部长(独立)于2012年12月13日提出了《禁止对妇女不雅表现(预防)修订法案,2012》。该法案的目的是修订1986年的《禁止对妇女不雅表现(预防)法案》,该法案禁止在文字、绘画、出版物和广告(主要是印刷媒体)中对妇女进行贬低性描绘。

The Indecent Representation of Women (Prevention) Act, 1986

拟议修订案的目的是扩大该法案的适用范围,以包括有线电视、卫星通信和互联网等新媒体渠道。

该法案明确禁止出版或分发任何包含对妇女贬低性描绘的材料。 但是,它确实为出于科学、文学或艺术进步目的而出版的内容,以及合法的宗教用途和历史寺庙或古迹中的雕塑提供了例外。

本法案中使用的术语及其含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本法案将使用以下定义

  • 广告: 任何通知、通告、标签、包装纸或其他文件都被视为广告。它还包括通过声音、光线、烟雾或气体传播的任何视觉描绘。
  • 样品: 样品作为分发的一部分提供,无论是否免费提供。
  • 对妇女的不雅表现: “对妇女的不雅表现”一词描述了对妇女的形象、身体或其任何部分的描绘方式,这种描绘是不雅、贬低或非人道的,或可能损害公共道德。
  • 标签: 附着在包装上或在包装上可见的任何书写、标记、盖章、印刷或图形材料均指标签。
  • 包装: 包装中包括盒子、纸箱、锡罐或其他容器。
  • 规定: 规定指本法案法规中规定的指导方针。

禁止在图片中使妇女感到尴尬

任何人制作、销售、租赁、交付、交换或邮寄任何包含冒犯性女性描绘的材料都是非法的。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煽动或参与发布或展示包含对女性不雅描绘的广告。

异常

该法案包含几种类型的例外,包括

  • 经证明为公共利益所必需的信息,因为它促进了科学、文学、艺术、教育或其他一般利益主题。
  • 仅用于宗教目的的内容。
  • 在历史寺庙、古迹或宗教物品上发现的描绘。
  • 属于 1952 年《电影法》的电影。

进入和检查的权力

  • 许可: 任何经州政府批准的政府公报官员都有权进入和搜查指定区域内的财产。
  • 搜寻和查获
    • 在必要的协助下,官员可以进入并搜查他们怀疑与违反法案有关的任何地点。
    • 任何涉嫌违反法案的材料,包括书籍、小册子、电影、文字、图画、绘画、照片、表现形式或图形,都可能被他们查获。
    • 根据该法案,官员有权搜查和查获可能包含犯罪证据的记录、登记簿、文件和其他物品。
    • 进入私人住宅需要搜查令。
    • 包含不可替代的广告软件的物品,例如文件、文章或其他物品,在不损害其效用、完整性或价值的情况下无法分割,并且会遭到没收。
  • 《刑事诉讼法》的适用性: 本法案的搜查和查封受 1973 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约束,与根据该法第 94 条获得的搜查令进行的搜查和查封一样。
  • 信息和保管: 任何根据第 (1) 款第 (b) 或 (c) 项查获物品的人必须立即通知最近的治安法官,并就如何处理这些物品的保管征求指导。

处罚

任何违反本法规第 3 或第 4 条规定的人将面临法律后果。

初次被判有罪的,犯罪者将面临最高两年监禁(任何类型)和最高两千卢比的罚款。

第二次或后续定罪的,刑罚加重。最低刑期为六个月,最高刑期为五年。同时,将处以一万卢比起至十万卢比的罚款。

公司及责任人的责任

当公司违反本法案时,公司和在违反行为发生时负责公司运营的人员应被视为有过错方。具体而言,此人将面临适当的指控和处罚。如果违法者能够证明他们已采取合理预防措施以防止犯罪发生,或者犯罪发生时他们不知情,则他们可能能够免于处罚。

The Indecent Representation of Women (Prevention) Act, 1986

公司高管的责任

如果公司违反本法案,并且证明公司高管的批准、共谋或疏忽导致了犯罪,那么董事、经理、秘书或其他公司高管也可能面临起诉和处罚。

  • 关于本节目的: “由个人或团体为开展业务而成立的任何法人团体或实体称为公司”。 在此上下文中,公司/商行的合伙人被称为董事。

可识别和可保释的罪行

无论 1973 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何,本法案规定的所有可惩罚罪行均可保释。所有属于本法案处罚指南的罪行都将被视为可认知罪行。

保护有意采取的行动

根据本法案规定善意采取或计划采取的任何行动均受此保护。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任何州政府或任何为任何一个政府工作的官员均不得成为诉讼、起诉或其他法律行动的目标。

制定规则的权力

制定有效执行本法案的法规的权力属于中央政府。这些法规将正式发布在《印度公报》上。

在不限制此权限范围的情况下,法规可能特别包括以下条款

  • 用于查封广告或其他材料的程序,以及查封清单的创建和提供给被查封物品的人的方式。
  • 当局认为适当或需要规范的任何其他主题。

议会制定/通过法规

根据本法案规定制定的每项规则必须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提交给议会两院。该规则将可使用共三十天,可分散到之后的一个或多个连续立法会议中。

The Indecent Representation of Women (Prevention) Act, 1986

如果议会两院同意修改该规则或决定在该期间之后结束的会议之前废除该规则,则该规则将以修改后的形式实施或失效。但是,在此类修改或废除之前根据该规则采取的任何行动的合法性不受此类修改或废除的影响。

为什么这项法案是必要的?

  • 与贬低女性形象相关的犯罪在不同媒体平台呈现出对比鲜明的模式。虽然印刷媒体中此类事件明显减少,但数字空间中不时出现不同的趋势。
  • 根据国家犯罪记录局的数据,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被广泛接受后,在线淫秽案件显著增加了五倍。 这种模式凸显了在打击互联网上针对女性有害内容传播方面日益增长的困难。
  • 在常规情况下,网络欺凌盛行,受害者不仅包括女性,还包括来自边缘化性别和性取向群体的人。厌恶女性的骚扰已成为一种众所周知的现象,女性在社交媒体网站上受到骚扰。

本质上,人们认为现有法律需要修改或修订。目标是扩大法律的适用范围。这将包括出版物和所有其他形式的媒体。因此,印度议会于 1986 年通过了《禁止对妇女不雅表现(预防)法案》。后来,该法案的修订版于 2012 年出台,取代了 1986 年的《禁止对妇女不雅表现(预防)法案》。

1986 年法律中的主要错误

  • 由于该法律仅适用于印刷媒体,因此其适用范围有限。
  • “不雅表现”的含义并不完全清楚。该定义使用“倾向于堕落或腐蚀”的短语,将不道德等同于道德,导致混淆。
  • “不雅表现”一词的歧义导致了不同的解释,从而阻碍了法律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