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03修正案2025年2月21日 | 阅读 20 分钟 当第124 修正宪法法案获得立法机关批准并由总统拉姆·纳特·科温德签署成为法律时,政府和大学高达 10% 的名额将为来自经济困难家庭的人们保留。公众通过两种方式认识到这一历史性成就。一些人称赞纳伦德拉·莫迪总理的成功。 相反,其他人则称之为执政党在 2019 年大选前试图夺权的策略。然而,本文的主要目标是介绍修正案的关键特征,并批判性地评估其优缺点,而不是评估第103 条宪法修正案的理由或目的。 ![]() 这项修正案是在没有任何讨论的情况下通过的,尽管当时它一直是公众和法律专家讨论的话题。印度宪法第 14 条保障了基本权利,而认为为经济贫困者保留名额会侵犯这一基本结构,就是忽视了该条款实现平等的首要目标。保留名额的问题在于,最高限额的一半试图挑战这一基本结构理念。 印度宪法将保留名额视为一种积极行动,旨在帮助社会地位和教育程度较低的群体。在印度,有许多不同的种姓群体,包括表列种姓、表列部落、后进阶层和被称为普通类别居民的高等种姓。 印度每个种姓,除了高等种姓外,似乎都比其他种姓处于更好的境地。因此,实施配额是为了解决所有印度居民缺乏平等机会的问题;然而,这一保留名额的主要目标是侵蚀公众的信心。 103 修正案的历史根据印度宪法法律,保留名额被视为一种积极行动,其中一部分名额被预留给社会和教育程度较低的社区、传统种姓和部落,以及联合国组织在公共部门单位、联邦和州民政组织、联邦和州级部门,以及所有私立和公立教育机构,宗教或少数族裔教育机构除外。 尽管印度独立多年,但仍有部分人口被排除在现有体系之外。在印度,有许多不同的社会群体,特别是表列种姓、表列部落、各种较低社会阶层以及高等种姓居民,也被称为普通类别公民。除普通类别或高等种姓公民外,所有其他印度居民都有资格享受保留名额的好处。 一个文明社会的主要目标应该是确保每个人的尊严。只有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享有平等机会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地位和机会的平等。地位和平等的对应机会是尊严的先决条件。保留名额的出现就是基于这一目标。但目前的情况是,这项政策的初衷正变得越来越不明确。 根据印度关于保留名额的法律历史,自 1951 年以来,议会就会修改宪法,以推翻或撤销最高法院就任何有关保留名额的事项作出的不利裁决。2019 年第 103 次修正案是旨在推翻最高法院裁决的立法之一,最高法院曾裁定保留名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50%,并且经济保留名额不能是制定保留名额的唯一因素。 保留名额的历史及其持续存在在独立之前,在土邦和总统管辖区等地区就已经为弱势群体制定了保留名额。在 1950 年印度宪法批准后,联邦政府和各州都设立了 SC 和 ST 的保留名额,同时一些邦也引入了后进阶层的保留名额。曼达尔委员会评估了教育和社会地位较低的人群,这是独立后对种姓制度最重要的改变。 曼达尔委员会由 B.P. Mandal 领导,于 1979 年成立。该委员会对“社会和教育程度较低的公民群体”进行了认定。根据社会地位、经济考量和教育水平等标准,他做出了决定。曼达尔委员会将大约 3,743 个社区(包括印度教和非印度教)归类为“其他后进阶层”。 这些群体约占印度总人口的 52%。然而,委员会建议在中央政府的就业中为 OBC 提供 27% 的配额,再加上 SC 和 ST 已有的 22.50% 的保留名额,并尊重最高法院关于总保留名额不超过 50% 的命令。因此,总配额现在为 49.5%。 修正案要点
修正案的解释修改宪法的难题在于遵守基本结构原则的标准。尽管普遍认为保留名额不应超过 50%,但在 Balaji 诉迈索尔邦一案中,法院认为任何保留名额超过 50% 的情况都意味着对第 16(1) 条的优待。印度政府为社会中最弱势群体提供了 10% 的保留名额。在 Indira Sawhney 诉印度联盟一案的判决中,这一项被推翻了。 在做出所有这些裁决时,都考虑了那些从未被放弃且未违反基本结构原则的法律和法规。根据修正案,保留名额似乎限制在 10%。宪法第 15(4) 条、15(5) 条和 16(4) 条规定的法律要求并未明确规定必须保留 50%。 因此,任何声称违反基本结构原则的挑战都被视为无效。Youth for Equality 提交了一份强制令请愿书,声称该修正案似乎违反了基本结构原则。律师 Pavan 和 Deepak 又提交了两份请愿书。鉴于平等是修正案制定的首要目标,很难理解保留名额如何会破坏平等和基本结构的概念。 最高法院在 Keshavnand Bharti 诉喀拉拉邦邦案中明确裁定,任何可能破坏或修改印度宪法基本结构的法律都不得在印度政府公报上获得批准和公布。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第 103 次修正案是合理起草的,并且通过包含第 15(6) 条和第 16(6) 条,它使社会和教育倒退变得不可能。 修正后的条款为了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并为他们提供进入私立和公立教育机构(少数族裔教育机构除外)的机会,引入了第 15(6) 条。这项修正案的主要目标是为那些不符合第 15(5) 条和 15(4) 条规定的个人提供保留名额。 第 16(6) 条进行了扩展,为经济困难个人在政府职位中提供保留名额。 经济困难的定义将通过考虑家庭收入来确定。 保留名额要求
为何需要第 103 次修正案?
对宪法有效性的挑战基本结构原则是质疑修正案合法性的主要法律异议。民主治理体系、联邦制、平等、世俗主义以及其他概念构成了宪法的基础。这些都包含在基本结构原则中,该原则不可改变,因为这样做会动摇整个宪法的根基。 在著名的 Kesavananda Bharati 诉喀拉拉邦邦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即使是宪法修正案,如果破坏或改变了该文件的“基本结构”,也可以被推翻。这意味着议会在第 368 条下修正法律的权力并非不受限制。 1991 年 9 月,P.V. Narasimha Rao 政府发布的一份政府备忘录规定,为“其他经济困难群体”保留 10% 的公共服务和职位空缺。最高法院在 Indra Sawhney 诉印度联盟案中推翻了这一裁决。在深入研究“后进群体”的定义后,法院审议了 Indra Sawhney 诉印度联盟及其他案件中配额的合宪性。 正如 B.R. Ambedkar 所述,为保留名额制定的群体是那些“至今在国家中没有出席的社区”。在 Indra Sawhney 案中,宪法被视为允许“适当代表”,而不是“比例代表”,这也是配额超过 50% 的原因之一。 以下概述了 Indra Sawhney 案中一些重要的与保留名额相关的判决
在 M. Nagaraj 诉印度联盟及其他案件中,尊敬的法院确认了第 16(4A) 条和第 335 条附则的合法性。它还确认,某些宪法限制,如 50% 的上限、奶油层概念以及诸如代表性不足、劣势和整体行政效率等强制因素,对于维持第 16 条中规定的机会均等的必要元素至关重要。 此外,已宣布任何形式的过度(保留或评估)都将违反宪法概述的使命。宪法的平等法典现在包含 50% 的保留名额上限作为必要组成部分。 批判性审查(保留名额:尚不需要,但仍受赞赏)“给人一条鱼,你今天就为他做了些事。”如果你教人钓鱼,你就能为他一辈子提供食物。 印度宪法通过概述一个“平等法典”,解决了过去的弊端,并纠正了在公共就业和高等教育方面的明显不平等。根据第 14 条,每个人都享有法律面前的平等保护和平等待遇。 最高法院在 M.R. Balaji 诉迈索尔邦案中裁定,当时根据第 15(4) 条为迈索尔邦医疗和工程机构入学制定的 68% 配额必须取消,并且保留名额不得超过 50%。“特殊情况不能凌驾于规则之上”的理念是 M.R. Balaji 案中保留名额“50%上限”推理的基础。 如果第 16(4) 条不提供第 16(1) 条的例外,那么在弱势群体的总人口低于 50% 之前,没有什么能阻止国家超过“50%上限”的保留名额。相反,在印度情况有所不同。 然而,最高法院在喀拉拉邦邦诉 N.M. Thomas 案中裁定,第 16(1) 条是平等理论的组成部分,它允许法律下所有处境相同的人进行公平分组,这与第 14 条相似。换句话说,即使没有印度宪法第 16(4) 条,也可以在第 16(1) 条本身下授予保留名额和特殊待遇。第 16(4) 条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阐明第 16(1) 条中已隐含的内容,它不是对规则的突破。 另一方面,它认为第 15(4) 条和第 16(4) 条规定了公共职位和学校的保留名额,是第 15(1) 条和第 16(1) 条的非歧视和公平待遇规则的“例外”。因此,突破“50%上限”会造成逆向歧视。 M.R. Balaji 和 N.M. Thomas 之间的协议可以在最高法院对 Indra Sawhney 案的判决中找到。通过维持“50%上限”规定,在名义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之间取得了平衡。 类似先例1991 年 9 月,印度政府发布了一项总统令,规定 10% 的公共服务和职位空缺分配给“未从任何保留政策中受益的其他经济困难群体”。此举旨在安抚不满的上层种姓,他们对为其他低等群体实施了保留名额感到不满。 因此,总保留名额上升到 59.50%,远超最高法院的 50% 上限。1991 年的命令缺乏宪法修正案的支持,但否则,这 10% 的保留名额与第 103 次修正案的作用相同。 在类似问题上,应考虑古吉拉特邦高等法院(2016 年)在 2016 年为应对帕蒂达尔起义而通过的一项法令无效,该法令规定在政府工作和高等教育中为“年收入低于 6 万卢比的未保留群体中的经济弱势群体”提供 10% 的保留名额。 该决定是基于 Indra Sawhney 判例作出的。古吉拉特邦高等法院恰当地驳回了邦政府关于为经济困难群体保留名额侵犯了“50%上限”规则的论点,称其为“特殊情况”,并对邦政府利用 Indra Sawhney 的漏洞作为偏离保留政策的理由表示质疑。 对基本结构理论的挑战。宪法基本结构是判断宪法修正案的标准。基本结构由于其内在特征而不可摧毁。因此,当前的宪法修正案是违宪的,因为
平等原则是基本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1950 年印度宪法中有涉及平等理想的各个方面的条款。这些是 15、16、17 和 18 条。如果这一“平等法典”通过了 M. Nagaraj 案中概述的普遍认可的“同一性”和“宽度”要求,那么它就不能被修改。当起草关于保留名额的修正案时,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在法律平等和实践平等之间取得平衡。 修正案影响了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 M. Nagaraj 的同一性测试,改变构成基本结构的原则的同一性等于废除基本结构本身。因此,改变“平等法典”的现有结构相当于破坏基本结构本身。 侵犯平等原则: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是关于平等的两种基本视角。在形式平等或“反分类”的背景下,性别、肤色、种族或任何其他身份(个人属性)都没有意义。通过仅根据“成绩”(个人属性)对待个人,这种方法认为消除一个人从其身份的这些方面是一个有吸引力且可能的事。 一个人的“个人特质”会受到这些“个人特征”的影响,这就是为什么实质平等认为这些特征可以成为个人身份的有价值组成部分。因此,法律上的平等必须在个人基础上定义,而实质平等则需要在群体身份基础上概念化。 在形式平等生效之前,必须确保实质平等。因此,制宪会议试图纠正一个人因与某个群体相关而遭受的历史不公。 印度宪法的第 15 条和第 16 条是制宪会议提出的消除“个人歧视”的方法之一,即减少社会不公。通过利用群体的社会和教育劣势,第 15 条和第 16 条确保了真正的平等。因此,宪法起草者的目标从未包含在平等法典框架内确保法律平等的具体标准。 最高法院在 M.G. Badappanavar 诉卡纳塔克邦邦案(2000 年)33 中裁定,“平等是印度宪法的根本特征,将平等者指定为不平等者或将不平等者分为平等者将违背宪法的基本框架。”为了确定经济上的落后,收入水平必须较低,而不是与用于确定其他后进阶层的“奶油层”的收入标准完全相同。 修正案是对立法机关权力的过度使用同样,M. Nagaraj 确定的测试范围建立了一个基准,以确保宪法修正案的实施没有剥夺任何宪法义务。除了议会的组成权不受限制的情况外,Minerva Mills 案是 M. Nagaraj 案宽度测试的推论。 当前第 103 次修正案之前的目的和原因说明声称,仅基于经济落后的保留名额符合第 46 条的目标。由于修正案明确排除了表列种姓、表列部落和其他后进阶层受益,因此在目标和条款之间存在差异。这超出了议会授予的权力的“宽度”。因此,除了未能满足基本结构的双重要求外,受挑战的修正案还侵犯了平等原则。 修正案超出了 50% 的保留名额上限。50% 的规则旨在在实质平等和法律平等之间取得平衡。该规定指出,保留名额的数量不得超过总机会或保留名额的 50%。然而,50% 的规则是基本结构的一个方面,而最新的宪法修正案与之相悖。 制宪会议辩论的考虑表明,关于 50% 的保留名额的规定在起草宪法的人们心中。B.R. Ambedkar 强调,少数群体应获得席位保留,并且必须平衡形式平等和少数群体人口的要求。 此外,Indra Sawhney 诉印度联盟案的判决认为,“第 16 条第 (4) 款赋予的权力也应以公平和合理的方式,并在合理限度内行使——而比说明根据第 (4) 款的保留名额不得超过 50% 的会议或职位,除非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如下文所述)更合适。”此外,该判决也强化了这一理念。 同样,第 16(4) 条可以被视为第 16(1) 条一般标准的例外。该规定的目的是提供公共就业机会均等。国家可以为代表性不足的后进阶层制定特别保留名额,但这是一种例外情况。不能保留超过 50% 的席位给后进阶层,因为例外情况不能完全否定规则。此外,在 Jarnail Singh 诉 Lachhmi Narayan 案中,后进阶层被理解为包括表列种姓、表列部落和其他后进阶层。 最高法院多次裁定,形式上的平等权必须与保留名额进行权衡。如果超过 50% 的上限,这种平衡就会被打破。此外,宪法第 16(4) 条(b)款正式批准了 50% 的上限。 50% 的上限限制被包含在宽度测试中,并在 M. Nagaraj 诉印度联盟案中被描述为一项宪法要求。该案认为,没有它,印度宪法第 16(1) 条就无法成立。因为 50% 的规则在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之间起到了制衡作用,所以它是基本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宪法的结构,它维护了我们宪法所倡导的平等精神。 最新的宪法修正案允许在现有 49% 保留名额之外增加 15% 的保留名额,违反了 50% 的规则,因为 50% 的规则是基本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提出强有力的论据来支持需要这种保留名额。换句话说,因为宪法第 15 条和第 16 条子款 (6) 的最终目标是反映构成实质平等一部分的保留名额,它需要与形式平等原则进行权衡。 修正案将保留名额分配给了代表性充分的群体。这在两个方面是有害的。首先,那些不符合保留名额条件的人(“上层种姓”或其他弱势群体)将从中受益。其次,一部分席位将被故意排除在受保护群体之外,置于弱势群体手中,这意味着即使他们在后代中在未保留类别中竞争(这是保留的长期目标),他们也永远无法完全获得所有席位。这严重损害了真正的民主和平等道德成员的理念。 宪法修正案因打破平等法典、超过 50% 的保留名额上限以及影响国家实际民主等原因,摧毁了基本结构理论。 最新的请愿书和其他请愿书一起,质疑 2019 年宪法(第一零三次修正案)的合法性,该法案为经济弱势群体(EWS)设立了保留名额。特别是,它为未保留类别中经济困难的群体在政府就业和大学和大学中提供了 10% 的优先权。该条款违反了宪法有效性和 50% 的规则,以及基本结构原则。目前正在就这些侵犯行为进行法律诉讼。 武断性保留名额的目的独立于家庭收入要求。关于武断性的指控就此得出结论。换句话说;保留名额作为平衡代表性的制度和社会障碍的一种方式,而不是解决贫困问题的一种方法。因此,要求基于经济劣势的保留名额是武断的。 Advice由于印度将 10% 的人口划分为经济困难群体,保留土地的比例已增至 59.5%。为表列部落、表列种姓和后进阶层分别设定了 7.5%、15% 和 27% 的配额。 根据 2019 年第 103 次修正案,目前大学和学院只有 40.5% 的席位将仅根据申请者的成绩填补。国家现在有更多有能力的申请者,但保留名额的增加削弱了成绩配额。即使是一般类别也并非免于成绩配额。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包括表列种姓、表列部落、后进阶层和一般类别的申请者,只要他们能以成绩为基础(而非保留名额)满足要求,都可以提交申请。这对于证明那些通过才华和努力工作应得并应被授予机会的人来说毫无用处。 因此,建议对印度的保留名额提出以下建议
结论保留名额制度将社会分裂,并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造成偏见和纠纷,部分原因在于种姓制度。它是生活在一个社区的替代方案。必须立即改革保留名额制度。国家保留和未保留人口之间的冲突主要源于保留名额制度。中立地观察,可以说虽然保留名额对国家来说是必要的,但需要建立一个优先考虑积极行动而非绥靖政治的制度。快速发展的印度经济不应受到任何不利的保留名额相关问题的影响。 除了损害平等法典中包含的条款的宪法完整性外,目前的修正案还侵犯了平等原则,因为议会在立法权力上过度扩张以实施它。更糟糕的是,修正案违背了基本结构的 50% 规则。此外,当前修正案为代表性充分的群体保留权利,破坏了实质民主的理念。 因此,第 103 次修正案的效果是加强和巩固那些已经不成比例地拥有国家财富并比其他人更不成比例地在公共部门任职的人的代表性。这违反了普遍接受的平等定义,将其扭曲到难以辨认的程度,并且不符合 M. Nagaraj 提出的“同一性测试”。 如果一项宪法修正案导致了《序言》所述的宪法的“基本结构”被破坏或改变,那么高等法院就有权推翻它。 问答
2019 年第 103 次修正案法案提供了一项条款,允许社会中的经济困难群体(EWS)在学校和公共工作中保留高达 10% 的名额。通过为年收入低于特定水平的个人或家庭提供机会,无论其种姓或社会背景如何,此举旨在消除经济不平等。通过强调经济因素而非种姓或社会地位,该修正案偏离了传统的配额做法。政府希望确保那些因经济困难而长期被边缘化的人获得更多的工作和教育机会。因此,它正在扩大保留名额的范围。然而,这项保留政策的执行一直存在讨论和批评,质疑其如何有效解决不平等根源。但 2019 年第 103 次修正案法案是朝着促进印度社会多元化和机会均等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经济弱势群体”(EWS)一词是指年收入低于政府设定门槛的个人或家庭。
多年来,印度已将基于种姓或社会背景的保留名额纳入了其积极行动法。EWS 保留名额的目的是为经济困难的个人提供机会,即使他们不来自传统上贫困的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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