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erva Mills Ltd 诉 印度联邦案(1980年)

2025 年 2 月 21 日 | 阅读 3 分钟

引言

米纳瓦米尔斯有限公司诉印度联邦(1980年)是展示制衡体系优点的最佳案例。

Minerva Mills Ltd vs Union of India (1980)

这是阻止议会修改宪法“基本结构”的最重要判决。

背景

米纳瓦米尔斯有限公司是一家纺织公司。根据 1951 年的《工业(发展监管)法》第 15 条,我国中央政府于 1970 年成立了一个委员会来调查米纳瓦米尔斯的运营情况。我国政府表示,该工厂的产量显着下降。

1971 年 1 月,政府收到了委员会的报告。因此,政府发布了一项命令,根据 1951 年《工业(发展监管)法》第 18A 条,授权国家纺织公司有限公司接管米纳瓦米尔斯的运营。该命令的发布是因为规范米尔斯运营符合公共利益。

1974 年的《病态纺织企业(国有化)法》允许我国中央政府将米纳瓦米尔斯国有化并接管。

参数

原告以 1976 年《宪法法》第 4 和 55 条违反宪法为由提出质疑,理由是议会在第 368 条下的组成权力不能被用来推翻基本框架。

他们对我国宪法第四部分《国家政策指导原则》优先于第三部分基本权利提出异议。根据他们的论点,由于该部分禁止“司法审查”,1976 年《宪法》(第四十二修正案)第 55 条禁止他们寻求法律追索权。

原告在法庭上质疑以下内容

  • 1974 年的《病态纺织企业(国有化)法》在某些方面是否具有合法的合宪性?
  • 他们质疑政府的一项命令,该命令赋予国家纺织公司有限公司控制米纳瓦米尔斯运营的权力。
  • 根据第三十九修正案,在宪法第九附表第 105 条中,这项国有化法是否符合宪法?
  • 1976 年宪法法案的第 4 条和第 55 条是否具有合宪性?

判决

根据最高法院的说法,新添加的第 368 条第 5 款违反了对议会修改法律能力的限制,使其非法。关于第 368 条,法院裁定第 (4) 款违宪,因为它与第 (5) 款有关。

有人指出,第 368 条第 5 款消除了对我国议会修改的任何限制,而且由于第 (4) 款,法院不再能够考虑对我国宪法的任何修正案。因此,第 368 条第 4 款剥夺了公民由第 32 条保障的权利。

国家政策指导原则是我国政府的基础,基本权利在文明社会中占据着独特的位置。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共同构成了我国宪法的良知,象征着对社会革命承诺的核心地位。

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之间的平衡是我国宪法的基础。如果一方被赋予完全优先于另一方,我国宪法的平衡将被打破。根据法院的裁决,我国宪法的基本框架必须包括指导原则与基本权利之间的和谐与平衡。

重要性

米纳瓦米尔斯案为基本结构理论引入了一个新部分,该部分涉及司法审查以及国家政策指导原则与基本权利的对齐。1976 年《宪法》第四十二修正案是此案中被宣布非法和无效的两项修正案之一。

影响

1976 年《宪法》第四十二修正案宣布在法庭上质疑宪法修正案为非法。它赋予我国议会修改宪法的无限权力。它允许我国议会完全改写宪法,将我国的民主国家转变为专制国家。

然而,在米纳瓦米尔斯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宪法》第四十二修正案的某些部分无效。该判决也支持“基本结构”理论,得出结论认为,我国宪法的基本结构包括基本权利与国家政策指导原则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