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权

21 Feb 2025 | 阅读 6 分钟

《宪法》的第三项规定通过赋予所有印度居民享有若干基本权利来确保这一点,无论其种姓、出生地、性别、种族或宗教如何。为了民主和人民的成长与发展,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必须受到公平对待,不受歧视。

Right to Equality

因此,宪法起草者认为,包含这样的语言将消除现有的社会和文化差距的障碍,使国家不同群体能够获得宪法保障的自由和权利。有必要消除基于宗教信仰、社会标准以及印度部分地区常见的、有数百年历史的传统(如种姓制度、不可接触性以及种族歧视)的不平衡。这就是平等权规定的由来。

什么是平等权?

平等权是一项基本原则。它确保每个人都受到公平和均等的对待。这意味着无论背景如何,每个人都应在法律面前受到平等待遇。这项权利禁止基于种族、种姓、宗教、性别或出生地的歧视。它还确保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机会和保护。

宪法第14条下的平等权

在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平等。它们的名字是:

  • 法律平等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社会平等
    社会平等意味着平等地对待每个人,而不考虑种姓、肤色、宗教或其他因素。
  • 经济平等
    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财富获取机会。
  • 政治平等
    政治平等意味着允许每个人投票、竞选和担任公职。
  • 国家平等
    国家平等意味着平等地对待世界上所有国家。
Right to Equality

平等权通过禁止基于阶级、种族、宗教、性别或出生地的法律歧视,确保所有个人都受到平等待遇。它被认为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平等权包括积极平等和消极平等,要求平等待遇并禁止不平等待遇。第14条至第18条涉及平等权。

第14条包含了平等原则,规定政府不得剥夺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待遇,并在印度境内提供平等待遇。无论性别、种族或国籍如何,每个人都有权获得平等待遇。

  • 法律面前的平等
    这是从英国宪法中借鉴的消极观念。根据这一理论,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所有人应以相同的方式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并且不应给予任何人特殊待遇。这一观念类似于英国遵循的法律至上原则(Dicey's concept of the Rule of Law)。最高法院已确认这是印度宪法的基本组成部分。
  • 法律下的平等保护
    这是一个基于美国宪法的积极观念。根据这一原则,相同的法律应适用于所有处境相同的人。第14条对公民和非公民都有效。“人”一词不仅指人类,还包括法人,如公司、商号等。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有几种例外情况。
    • 议员或各邦立法机关议员因在议会或各邦立法机关中的投票或言论,不得在法院被追究责任。
    • 总统和各邦邦长在任职期间享有有限的豁免权。他们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也不能被起诉。
    • 提起法律诉讼必须在发出通知两个月后才能进行。
    • 他们不能被逮捕或监禁。
    • 他们不对任何法院对其权力和职责的行使负责。
    • 外国大使和外交官不受民事或刑事程序的约束。

第15条 - 禁止歧视

第15(1)条:本条强烈禁止国家基于公民的宗教、种族、种姓、性别或出生地,给予公民不利待遇或歧视。另一方面,基于其他理由的歧视并不为本条款所禁止。

第15(2)条:根据本条,在以下方面,国家或个人不得基于宗教、种族、种姓、性别或出生地,对个人施加任何残疾、责任、限制或条件:

  • 进入商店、公共餐馆、旅馆和公共娱乐场所
  • 使用全部或部分由国家资金资助并用于公众使用的水井、水池、沐浴场、公路和公共度假场所。
  • 以下四项条款是宪法允许歧视的例外情况。
Right to Equality

第15(3)条授权政府为妇女和儿童制定特殊措施。

第15(4)条授权国家为促进任何社会和教育上贫困的群体以及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的进步做出规定。

第15(5)条:2005年第93次宪法修正案引入了本条。根据本条,国家可以制定关于促进任何社会和教育上贫困的公民群体,以及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在接受教育机构(包括由国家资助或未资助的私立教育机构)方面的规定。

第15(6)条:2019年第103次宪法修正案引入了本条。本条授权国家为改善社会经济弱势群体制定规定,并可在除已为他们保留的入学名额外,额外保留高达10%的入学名额,包括由国家资助或未资助的私立教育机构。(少数民族教育机构除外。)

第16条 - 公共就业机会均等

本条在平等权下处理了公共就业机会均等问题。

  • 第16(1)条规定,所有印度公民在与就业或担任任何公职有关的事项上,均享有平等机会。
  • 第16(2)条:本条禁止基于公民的宗教、种族、种姓、性别、血统、出生地或居住地,在就业或担任国家公职方面进行歧视。
  • 宪法第16条,如同第15条一样,包含一些例外情况。它们的名字是:
  • 第16(3)条授权议会在某些就业或公职任命中规定居住地要求。
  • 第16(4)条:如果任何落后群体需要得到国家服务的适当代表,本条授权国家为其制定在任命或职位方面进行保留的规定。
  • 第16(5)条:在本条下,可以制定规定,要求宗教或教派机构的职务担任者或其管理机构的成员属于特定的宗教或教派。
  • 第16(6)条:根据本规定,国家可以制定规定,为社会经济弱势群体保留高达10%的任命或职位。

第17条 - 废除不可接触性

尽管“不可接触性”一词在宪法中没有定义,但迈索尔高等法院认为,“第17条的主题不是字面或语法意义上的不可接触性,而是它在国家中历史发展形成的实践。”

印度宪法第17条禁止一切形式的不可接触性。根据本条,基于不可接触性的任何残疾或歧视都是严重的犯罪。

第18条 - 废除头衔

《平等权》第18条包含四个部分,涉及头衔的废除。它们的名字是:

  • 第18(1)条规定,除军事和学术成就外,国家不得授予任何人任何头衔。
  • 第18(2)条禁止印度国民接受任何外国的头衔。
  • 第18(3)条:根据本条,对于保留国家任何利润或信托职务的外国人,除非获得印度总统的同意,否则禁止他们接受任何外国的头衔。
  • 第18(4)条:在本条下,任何担任国家任何利润或信托职务的人(公民或外国人),未经印度总统同意,不得接受任何外国给予或属于任何外国的任何礼物、报酬或职位。

结论

总之,平等权是印度宪法中的一项基本价值观,旨在确保所有公民受到公平对待并享有平等的机会。这项权利由第14至18条界定,禁止基于种族、宗教、种姓、性别和出生地等多种理由的歧视。它包含了法律、社会、经济、政治和国家平等,体现了创造一个公平和包容社会的愿望。宪法通过第15条(关于歧视)和第16条(保障公共就业机会均等)等规定,努力消除社会不平等,如不可接触性,并促进一个更平等、更和平的印度。此外,第18条废除了头衔,强调功绩而非荣誉。总而言之,平等权是印度民主制度的基石,旨在消除过去的差距,并促进一个每个人都受到尊重和公正对待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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