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SPA的全称是什么?2025年03月17日 | 阅读 9 分钟 AFSPA:武装部队(特别权力)法AFSPA,即武装部队(特别权力)法。该法由印度议会于1958年制定,赋予印度武装部队在“动乱地区”维持法律和秩序的额外权力。1976年的《未定区域(特别法院)法》规定,一个地区在被授予“动乱”地位后,必须至少维持六个月的动乱状态。 ![]()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该法的适用范围逐渐扩展到印度东北部的其他七个姐妹邦。目前,该法在与阿萨姆邦接壤的一些东北邦有效。1983年颁布并适用于旁遮普邦和昌迪加尔的法律,在生效近14年后被撤销。1990年批准的一项法律自其实施以来一直适用于查谟和克什米尔地区。 该法因涉嫌侵犯在其实施区域的人权而受到一些方面的批评。一些国家政界人士主张废除AFSPA,而阿马林德·辛格(Amarinder Singh)等人则反对。 2022年:东北部地区的一些部队有所减少。自1954年以来,首次没有一个营规模的陆军部队用于执行任务。现在只有一个旅承担同样的任务。然而,一些剩余的陆军部队已被派往边境地区。 历史为了阻止“退出印度运动”,英国殖民政府于1942年8月15日颁布了1942年的《武装部队(特别权力)条例》。印度政府于1947年实施了四项条例,以应对印度分治造成的国家内部安全问题。根据《印度宪法》第355条,印度中央政府有权保护每个邦免受内部动乱的侵害。 1958年法案授予阿萨姆邦和曼尼普尔邦特别军事权力1951年成立了那加民族委员会。1952年的第一次大选遭到抵制,随后政府官员和学校也卷入了其中。1953年,阿萨姆邦政府在纳加山地区实施了《阿萨姆维护公共秩序(自治地区)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并加强了对叛乱分子的警察行动。随着局势的恶化,阿萨姆邦于1955年制定了《阿萨姆动乱地区法》,为武装国家警察和准军事部队在纳加山地区作战提供了法律框架,并派遣了阿萨姆步枪队。 ![]() 然而,阿萨姆步枪队和邦军事警察未能平息那加起义。1956年3月23日,叛乱的那加民族主义委员会(NNC)成立了一个名为“那加兰联邦政府”的平行政府。《1958年武装部队(阿萨姆和曼尼普尔)特别权力法》对“动乱”一词的定义规定,只有邦长和联邦领地行政官才能通知相关邦或联邦领地的区域为动乱区域。 该法律的“目的和理由”部分指出,提供这项权力是出于以下原因:
阿萨姆邦、曼尼普尔邦、梅加拉亚邦、那加兰邦、特里普拉邦、阿鲁纳恰尔邦和米佐拉姆这七个东北邦被纳入了该法案的地理范围。由于它被称为“1958年武装部队(特别权力)法”,而不是“1958年武装部队(阿萨姆和曼尼普尔)特别权力法”,因此使用了“AFSPA, 1958”这个缩写。特里普拉邦政府最近撤销了这项有争议的法律,理由是该地区恐怖活动急剧减少。2015年6月,那加兰邦的AFSPA在审查后又延长了一年。 印度政府于2016年11月将AFSPA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阿鲁纳恰尔邦的三个地区:蒂拉普、昌朗和隆丁。2018年4月,他们再次将上述三个阿鲁纳恰尔邦地区的有效期延长了六个月。根据AFSPA第3条,这些地区已被指定为“动乱地区”。那加兰社会主义委员会(Isak-Muivah)和那加兰社会主义委员会(Khaplang)这两个地下的那加族组织在这三个地区非常活跃,从事敲诈勒索、当地招募和敌对活动。 1983年《武装部队(旁遮普邦和昌迪加尔)特别权力法》为了允许中央军事部队在旁遮普邦和昌迪加尔联邦领地进行行动,联邦政府于1983年10月6日颁布了《1983年武装部队(旁遮普邦和昌迪加尔)特别权力法》,废除了之前的法律。除了赋予武装部队新权力的两部分外,该法案的条款与1972年的《武装部队特别权力法(阿萨姆和曼尼普尔)》基本相同。1983年10月15日,该法律在昌迪加尔和旁遮普邦全境生效。第4条被修改并增加了(e)款,规定如果认为任何车辆携带了被通缉的罪犯或武器,可以强行拦截、搜查和没收。 他们修改了该法案,加入了第5条,规定士兵有权“在钥匙被扣留的情况下”打开任何锁。该法律存在约14年后,于1997年被废除。然而,动乱地区法在昌迪加尔仍然有效,直到2012年高等法院将其宣布无效。 1990年《武装部队(查谟和克什米尔)特别权力法》1990年9月,《武装部队(查谟和克什米尔)特别权力法》获得通过。如果中央政府或查谟和克什米尔邦长认为该联邦领地全部或部分地区处于混乱和危险状态,或持有武器,则可以实施该法案。 该法案《印度宪法》的相关条款赋予邦政府以下一项或多项理由宣布紧急状态的权力:
![]() AFSPA用于应对持续的动乱,如武装分子和叛乱活动,尤其是在边境面临危险的情况下。在大多数情况下,例如选举期间,当地方警察可能过度劳累而无法处理所有职责时,联邦政府会派遣边境安全部队(BSF)和中央后备警察部队(CRPF)。这些情况不属于AFSPA的管辖范围。只有当一个邦或其部分地区被指定为“动乱地区”时,AFSPA才能被执行。在这种情况下,邦政府被允许向联邦政府请求援助。 通过1972年第7号法案,中央政府获得了宣布地区为动乱地区的权力。尽管士兵在平民环境中无法获得法律支持,但他们仍然受到与战区相同的指挥链的约束。士兵的上级和他们本人都没有接受过民法或警务技巧的培训。这是为了合法化武装部队的存在和行动,而AFSPA正是为此而生的。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被指定为战时状态的部队,根据《武装部队(特别权力)法》(AFSPA),在被指定为“动乱地区”的区域内,武装部队军官享有以下权力:
2016年7月8日,印度最高法院在一项里程碑式的裁决中,裁定武装部队在AFSPA下的起诉豁免权无效。该规定对双方均适用,且平等适用于双方。这是民主的先决条件,需要维护法治和保护个人自由。 ![]() 目前适用地区目前,只有4个东北邦的31个地区完全覆盖,12个地区部分覆盖AFSPA。 非国家来源的观点和评论联合国观点1991年,印度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第二次定期报告时,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就AFSPA的合法性提出了各种担忧。他们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4条,质疑AFSPA在印度法律下的合法性,并要求解释其理由。 2009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瓦纳特姆·皮莱(Navanethem Pillay)要求印度废除AFSPA。她认为,这项法律“违反了现有的国际人权准则,并且是殖民时代的遗留物”。 2012年3月31日,联合国要求印度废除AFSPA,认为它在印度民主中没有立足之地。任意处决问题专家克里斯托夫·海因斯(Christof Heyns)表示,“我在克什米尔时被告知AFSPA是‘被憎恨的’和‘严苛的’。它违反了国际法。许多联合国条约委员会也宣布它违反国际法。” 非政府组织分析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抨击该法案是“政府滥用、暴政和歧视的工具。”政府对更多武力的需求加剧了这个问题。这种思维模式是AFSPA在印度东北部造成的恶性循环的一个例子。AFSPA的应用导致了对更多自治的需求。它为东北部人民希望离开一个授予此类权力的国家的愿望提供了更多理由。由此产生的动荡继续支持印度政府的AFSPA使用——南亚人权文献中心(The South Asian Human Rights Documentation Center)。 根据国防研究与分析研究所(Institute for Defense Studies and Analysis)的一项研究,自该法案通过以来,安全部队在曼尼普尔邦多次袭击民众。研究表明,当地居民认为给予安全人员的豁免权会鼓励他们更加严厉地行事。然而,文章指出,该法案的废除或逐步废除将助长叛乱。伊罗姆·沙尔米拉(Irom Chanu Sharmila,意为“公正的”)是一位印度诗人,也是人权倡导者。她于2000年11月2日开始绝食,持续了16年,于2016年8月8日结束。2000年11月2日,在曼尼普尔邦因法尔河谷的一个城镇马龙(Malom),10人在巴士站等车时被枪杀。据信,“马龙惨案”是由在该地区活动的印度准军事部队之一——阿萨姆步枪队实施的。 ![]() 此外,截至2009年1月,许多人权组织还指控在克什米尔发生了军队或警察失踪事件,当时一名士兵在斯里那加国际机场附近的公路检查站站岗。 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和人权观察(HRW)只是众多谴责克什米尔警察侵犯人权行为的组织中的两个,包括“法外处决”、“失踪”和酷刑。为了进行反叛乱行动,军队在《武装部队(特别权力)法》(AFSPA)下获得了广泛的逮捕权以及开枪致死的权力。根据印度政府代表的说法,军队只有在武装战斗人员对国家安全构成真实威胁时才会投入行动。 他们声称,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极端措施。人权组织声称,应废除《公共安全法》,因为“一个人可以在没有法院裁决的情况下被行政拘留总计两年。” 桑迪普·潘迪(Sandeep Pandey)博士以及其他许多活动家都在为J&K地区的和平与人权而努力。他们都认为,实现和平的最佳方式是人际互动和建立新的渠道,然而像AFSPA这样的法律却不断侵犯这些权利。根据法律活动家和教授巴布鲁·洛伊通博姆(Babloo Loitongbom)的说法,“印度国家未能理解的是,这些微小的民族社群已经在与印度国家斗争了55年。” 下一个主题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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