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T 的全称是什么

2025年3月17日 | 阅读 7 分钟

CBDT: 中央直接税委员会

CBDT 代表中央直接税委员会为了减少黑钱和其他金融欺诈,所得税部 (DIT) 被赋予了对中央直接税委员会 (CBDT) 适用直接税法的责任。 印度的 CBDT 为政策制定和规划提供所需信息。

来自印度税务服务局 (IRS) 的高级官员负责管理所得税部,主席和其他成员都从该部门选拔。CBDT 的每位成员,包括主席,都负责监督所得税部各部门的具体职能。

CBDT 必须集体做出重要决定;所有其他职责和义务都由主席和其他六名成员分担。CBDT 将集体决定以下领域的事务:CBDT 在履行其以及联邦政府根据各种税法所承担的法律义务方面的政策。

CBDT Full Form

什么是中央直接税委员会?

中央直接税委员会 (CBDT) 是印度财政部下属的一个国家级组织。它是印度最高税务决策机构。 CBDT 负责制定直接税的规则和法规,例如所得税、公司税、金融交易税和资本利得税。

它还监督所得税司以及其他支持机构如何处理这些税款。CBDT 由一名主席和 6 名关键成员组成。主席由印度总统选出,而成员则由财政部长主要根据 CBDT 的建议提名。主席和成员的任期为三年。

根据 1963 年的《中央税收委员会法》,它被确立为一个法定机构。

  • 它是印度正式金融行动工作组的组成部分。
  • 它由财政部税务局管理。
  • 需要注意的是,所得税部的最高行政机构曾是一个名为中央税收委员会的委员会。如上所述,上述委员会由 1924 年的《中央税收委员会法》设立。

C.B.D.T. 的历史轨迹

1924 年通过的《中央税收委员会法》设立了中央税收委员会,作为委员会的最高权威和负责税收系统的实体。该委员会管理间接税和直接税。根据 1964 年 1 月 1 日的法案,由于税收的职能和责任对于一个委员会来说过于复杂,因此设立了中央直接税委员会和中央消费税和海关委员会。这一划分是根据 1963 年《中央税收委员会法》第 3 条设立两个委员会的结果。

CBDT 做什么工作?

CBDT 的主要职责是:

1. 委员会将集体审查的涉及委员会和联邦政府根据各项直接税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或情况组

  1. 所得税部门的设置和架构管理。
  2. 委员会的工作技术和流程。
  3. 税务、评估清算、逃税识别和税收规避预防方法。
  4. 所得税部门员工的招聘流程、培训以及与就业状况和未来职业机会相关的其他问题。
  5. 为处理税收、征收税款和其他相关问题设定目标和操作计划
  6. 记录每笔交易超过 25 万卢比的税款索赔。
  7. 有关奖励和嘉奖信的政策。
  8. 在主席的允许下,主席或委员会成员可能提交供委员会集体审查的任何其他事项。

2. 中央直接税委员会主席必须分析的情况或情况组

  1. 组织战略。
  2. 所得税总局和所得税专员职级的官员的调动和任职。
  3. 所有与海外培训相关的事宜。
  4. 与监察部和申诉委员会相关的工作。
  5. 委员会将所有关于直接税立法和财务规划的事项转交主席。
  6. 所有与立法咨询委员会以及中央和省内务税务咨询委员会相关的事宜。
  7. 主席或任何其他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向主席传达的任何其他事项。
  8. 协调和全面监督委员会的活动。

3. 成员必须分析的情况或情况组(所得税与税务)

  1. 除主席或其他成员已初步处理的事项外,所有涉及所得税法、超额利润税法、公司利润(税法)和酒店收入税法的事项。
  2. 涉及 1974 年强制存款法和 1974 年利息税法的所有事宜。
  3. 所有预算相关事宜,包括将销售预期分配给一些主要所得税检查员。
  4. 《1961 年所得税法》附表二和附表三中有关税款征收的第 179、281、281B 和 289 条,这些条款位于所得税的第十七章中。
  5. 监督和审查 Pr. CCIT(豁免)的活动以及任何与豁免相关的政策问题(第 10、11、12 和 13 条)。
  6. 成员必须分析的情况或情况组(立法)
  7. 所有与各委员会和委员会的直接税管理报告相关的工作。
  8. 涉及直接税、1988 年《禁止非法交易法》和/或《禁止非法资产交易法》的所有事宜,以及税收政策和立法。
  9. 分析逃税手段,鼓励通过预防性立法。

4. 成员必须评估的情况或情况组(TPS 与系统)

  1. 所有与公民服务相关的事宜。
  2. 涉及财富税法、消费税法、遗产税法和赠与税法的所有事宜,但不包括与逃税的调查和规避相关的任何事宜。
  3. 《1961 年所得税法》第 XXA 章和 XXC 章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4. 监督委员会内的所有活动。
  5. 监督位于比哈尔邦、奥里萨邦、东北部、贾坎德邦和西孟加拉邦的东部地区所得税首席专员的活动。
  6. 涉及 DGIT、DGIT(行政)或 DGIT(服务)(风险评估)的项目。
  7. 估值部门高级工程师的活动管理和监督。
  8. 所有与扩大税基相关的事宜。

5. 成员必须评估的情况或情况组(行政)

  1. 所有涉及收入税收征收组织的程序性事宜。根据 2010 年的《调动和任职指南》,副专员、联合/助理专员、专员和高级专员级别的调动和任职将由成员(行政)处理,并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2. 所有与部门人员调任原职位相关的事宜。
  3. 所有关于培训的事宜,不包括海外培训。
  4. 所有预算支出相关的事宜。
  5. 所有与执行官方语言政策相关的事宜。
  6. 办公用品。
  7. 所得税部门的办公和居住设施。
  8. 监督 Pr. DGIT(人力资源部)、Pr. DGIT(培训部)和 Pr. DGIT(监督部)的活动。
  9. 对众多人员和官员的警惕、纪律处分和指控。

6. 主席必须评估的情况或情况组(调查)

  1. 与逃税预防和侦查相关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2. 逃税投诉案件的处理。
  3. 涉及提交、驳回或撤回《所得税法》第 XXII 章以及其他与直接税相关的法律中列出的犯罪指控的官方批准的所有事宜。
  4. 关于《1961 年所得税法》第 147 至 153 条(含)的规定,所有技术和程序性事宜。
  5. 搜查、没收和内部奖励
  6. 问卷调查。
  7. 自发供词。
  8. 涉及 1976 年《走私者和外汇兑换欺诈者(资产扣押)法》的事宜。
  9. 与 1978 年《高宗教团体银行卡(非货币化)法》相关的工作。
  10. 所有 DGIT(独立调查)、所有所得税首席专员(中央)以及所有 DGIT(I&CI)的活动均在我领导和控制之下。
  11. 所有与黑钱相关的事宜
  12. CBDT 的成员(立法)、成员(A&J)或成员(立法)分别未处理的所有涉及 1988 年《禁止非法交易法》和/或《限制非法资产交易法》的问题和案件。
  13. 环球快客计划 (GEP) 的申请筛选。

7. 成员必须考虑的情况或情况组(审计与司法)

  1. 涉及《1961 年所得税法》第 XX 章和第 288 条提交法院的所有事宜。
  2. 根据《1908 年民事诉讼法》提起的所有法庭案件,包括所有令状案件、向上级法院和首席大法官提起的诉讼,以及这些案件的所有判决。
  3. 涉及为所得税部门提名首席法律顾问、审判顾问和特别顾问的法院和首席大法官的案件。
  4. 所有涉及审计和公共会计委员会的事宜。
  5. 《1961 年所得税法》第 72A 条和第 80-O 条所涵盖的任何内容。
  6. 监督和指导 Pr. DGIT(L&R)和 Pr. DGIT(后勤)的工作。
  7. 审计与总账委员会、在最高法院和司法部门的诉讼,以及《1988 年防止非法土地交易法》的律师选择,以及所有与这些法案相关的事项、行动或情况组。

此外,所有涉及所得税专员之间的工作划分、CBDT、所有与审查和司法事项相关的文件夹、各部门之间的任务划分、监督和民事诉讼部门,以及许多其他必须在 CBDT 的监督下进行的任务。

中央直接税委员会 (CBDT) 是负责维护印度直接税法的政府组织。自 1963 年成立以来,印度税收体系经历了几次重大变革。CBDT 的主要职责包括努力执行直接税法规、征收所有税款以及创建直接税结构。CBDT 目前还积极推广纳税人教育和知识。它已经实施了多项举措,例如免费的在线所得税培训,以提高客户的财务素养。印度服务税 (GST) 的实施目前正在 CBDT 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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